近日的《人民日报》上,刊登了这样一件事:湖北省恩施州一位县委书记下乡调研,途中致电一位镇委书记,说一起吃饭顺便了解一下近期工作,不成想被拒绝了,理由是约好去村里召开群众“屋场院子会”。什么样的“屋场院子会”,还能比陪县委书记吃饭更重要?
什么会,叫“屋场院子会”?今年1月11日下午,巴东县水布垭镇双道冲村三组孙家屋场:谭元林家堂屋里和火房里坐满了群众。当带队的县人大机关扶贫工作队干部讲解精准扶贫政策时,火房里的人都不由自主地往堂屋里聚拢,生怕听不明白。村支书张祖志介绍,应到会31人,实到30人,有3户每户来了2人,有4户因在外打工和住院等原因未到会。
我们总是说要与群众“面对面”,“坐到一条板凳上”;有什么会比“屋场院子会”离群众更近?有什么会比“屋场院子会”群众更需要?有什么会比“屋场院子会”群众更关注?而这位镇委书记在与群众约好要开“屋场院子会”后,又接到县委书记“一起吃饭”的邀请,并没有忘掉先与群众的约定,更没有“以领导为重”推掉与群众的约定,这就是最好的“心中有民”。“心中有民”不在嘴上说的有多好,而在当自己与群众有个约定与县委书记邀请发生“撞车”时,分得清谁重谁轻;甚至不怕“得罪”县委书记,这需要什么样的“群众观点”?
这位县委书记,也是一位“以群众利益为重”,把兑现与群众约定看成比什么都重要的好领导。“卷”了县委书记“面子”事小,毁了与群众说好的约定事大;他不但没有责怪他,批评他,给他“穿小鞋”,还大张旗鼓地表扬了这位镇党委书记——把兑现“与百姓的约定”看得比“与领导套近乎”更重要。有道是:“人到无求品自高,心底无私天地宽”。这位镇党委书记,不是“人到无求”,而是一直在追求“怕失约于群众”,“怕群众不满意”,“怕损害党和政府形象”,“怕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”;才宁肯“得罪”县委书记,而不“得罪”群众。
领导对人民群众做出了承诺,与群众定下了约定之后,一定要兑现承诺,一定要履行约定,才能取得群众信任,才能树立领导形象,才能形成公信力。领导和政府“说话要算数”,“要说到做到”,“要怎么说的怎么做”,才能产生公信力,才能让群众信赖。在信与不信的背后,不只反映群众的情绪。还有公信力这个东西,也很重要,这是群众信任的基础,这是凝心聚力的战场,这是一名领导干部党性、信仰、品德、素质和政绩观、群众观的真实写照。
在与群众的约定,与县委书记的邀请“撞车”之时,最能看出一名领导干部的内心深处。此时,你是什么样的人,你有什么样的想法,你的内心世界是什么颜色,再也不能隐瞒,再也不能掩饰,再也不能伪装。一位宁愿“得罪”县委书记,而一定要践诺的镇党委书记,该是多么的忠诚人民,这样的领导,群众怎能不相信?一位镇党委书记,宁愿“得罪”县委书记,而一定要为与群众约定守信的人,才是真的“心底无私”,自然会赢得上级理解和肯定。
放下与群众开“屋场院子会”约定的镇党委书记,就是赶来陪县委书记“一起吃饭”,也未必就是尊重领导;说不定心里揣着自己的“小九九”。很多时候,我们的镇党委书记需要在群众约定,与县委书记邀请“撞车”时;在群众利益,与领导指示不一致时;在群众不愿意,与领导强推工作发生冲突时;做出自己的选择。这是考验你的群众观和党性的时候。
什么时候,党的利益与人民群众的期待,都是高度的一致。但是,现实又往往总是需要做出艰难地选择;因为这里面有很多“只可意会、不可言传”的东西掺杂着,只有像这位镇党委书记这样“心底无私”,才会不忘与百姓的约定,才能达到“人到无求品自高”的境界。